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09
工作地点: 四川
公告详情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自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9日(9月9日截止至18:0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报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工作人员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贡井区纪委监委:0813-3210362
附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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