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7.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在东方市服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时间以省级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如后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服务证,将取消录用资格。
8.2024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截至2024年8月31日。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不作量化测评。考核招聘采取量化测评和面试,不需进行笔试。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9个,其中:考试招聘名额66个,考核招聘名额3个。具体岗位详见《东方市2024年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东方市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