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士和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原则上要求原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7.应聘医疗和护理岗位者,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应聘医疗岗位者,若具有博士学位,要求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按期完成培训计划且培训期间过程考核合格或已通过结业考核;若具有硕士学位,要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
8.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且满足相应工作资历要求:
(1)应聘医疗岗位:具有博士学位者,博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2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者,硕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3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应聘护理岗位:具有博士学位者,博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2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者,硕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3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学士学位者,本科毕业后须有不低于5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具有博士学位者,博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2年的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者,硕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3年的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9.参加应聘者要求近年在工作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最多5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0.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其他说明
博士毕业后须有不低于2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