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8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25
工作地点: 岳阳
公告详情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负责相应环节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市中心医院97名,市人民医院66名,市中医医院19名,市儿童医院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页(http://www.yueyang.gov.cn/wsj/)发布。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2023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
(4)未按报名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卫健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公告。
(二)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形式、内容和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分临床、护理、医技、药学、中医、病理、影像医学七类,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以上七类分设,分别为该类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
如任一类别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该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
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信息、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2023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2)准考证;(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5)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7)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诚信报考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医德医风、综合分析、职业道德、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卫健委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市卫健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及时在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页公布。
(十)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1.按规定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网上报名”到“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页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政策咨询电话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0-8882396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30-8206052
②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0-8882303
③监督举报电话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30-8882355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0-8616901
本公告及附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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