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7-07
工作地点: 商丘
公告详情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为实施好2024年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商丘市各县(市、区)公立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2024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计招聘243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本科生41人、乡镇卫生院本科生44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生158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2024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应往届毕业生不受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已完成履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6.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岗位专业的需要本科学历;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岗位专业的需要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河南省往年聘用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生服务期未满和已聘用的违约人员;
5.国家、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
(二)网上申请报名
采取网上申请报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专业。报名考生于
(三)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考生于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2024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
资料信息不全、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考生应及时补充,逾期未再次提交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于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1门,满分100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评分。笔试时间定于
2.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
3.确定面试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报考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专业,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面试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分别组织实施,时间定于
5.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无笔试成绩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专业计划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和无笔试成绩的,需要进行二次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在体检结果公示7天内,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聘用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政治倾向和遵纪守法情况。对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由省级财政对特招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计划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对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六、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政策详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可以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专业的本科生不参加笔试,只打印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考生要留存笔试准考证,以备面试时查验。
(三)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专科岗位专业的,不免笔试,不享受补偿性补助。
(四)招聘期间,考生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招聘程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和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面试资格。
(五)招聘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指定考试用书,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六)本公告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15-18点):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0370-3352187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0370-2712763
柘城县卫生健康委0370-7232095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0370-7758051
睢县卫生健康委0370-6027760
民权县卫生健康委0370-8529202
虞城县卫生健康委0370-4116982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0370-3031130
梁园区卫生健康委0370-3670309
睢阳区卫生健康委0370-3020621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0370-3330369
监督电话:0370-3391119、0370-3352031
附件:1.2024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一览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inquan.gov.cn/bmxxgk/wsjkwyh/fdzdgknr32/rsxx31/zlzp12/content_20972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医聘猫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mliepin)。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