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立项并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担任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省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地市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或担任省级及以上口腔医学重点专(学)科、平台负责人;
(3)近5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1篇及以上(限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组织病理学方向)/临床病理学/麻醉学/重症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专业);
(5)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或相当层次人选;
(6)符合学科领军人才岗位要求。
重症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专业要求具有在三级医院从事重症医学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职称可放宽至副高。具有博士学位且为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其他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民营医疗机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报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引进标准:
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能支撑本学(专)科内涵发展,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2.在专业领域成果突出,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专)科重点平台负责人,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