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7-19
工作地点: 信阳
公告详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23]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2023年将面向社会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0名(详见附件2023年商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为确保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告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专业及年龄要求:考生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相符,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本县内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9日。
(一)现场报名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照4张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23年商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到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6室现场报名,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商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后)
(二)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形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卷。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2023年7月26日在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制定后分别报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取得执业资格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结果报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结果备案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盖章后上报至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八、保障措施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后,按程序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九、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商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c.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特招工作咨询电话:0376-7885683。
附件2:2023年商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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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sc.gov.cn/public/6596511/399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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