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科学构建、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全面推进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
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司长傅卫介绍,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抓手。根据意见,到2025年底,力争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能够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将县域内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的乡镇卫生院,通过建立一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几方面的共同体,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形成梯次帮扶的带动。从单个机构的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医共体内所有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发展,可以更好地优化资源整合和下沉,拓展服务模式和内容,提高县域内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让老百姓能够在家门口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一个县可以组建一个医共体,也可以根据人口的情况,组建多个医共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从发展来看,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了各种形式的医共体。从2019年开始,国家卫健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试点工作,先后确定山西、浙江、新疆3个试点省份,以及其他省份的县(市、区),共828个试点县。
傅卫表示,5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政策措施在逐步完善;相关部门的改革共识也在逐步凝聚,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都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要求;省级层面也加快铺开,目前已有18个省份先后印发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的政策文件,这些都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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