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兴绥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和市直部门所属3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4人,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査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2rcz.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时间:
网上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②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党(团)关系证明材料。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⑤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6、政策咨询电话:0455-838825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31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和卫生系统的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面试方案,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公告和考试成绩统一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如末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将采取加试予以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
2、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根据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团)关系证明材料、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及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要求详见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体检、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关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2023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绥化市及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参照面试公告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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